首页 >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日期:2019-02-19 12:04:26

一、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二、学院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三、无加试要求,对加降分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处理。

四、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五、对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1号 邮编:450018 服务中心联系人:柏老师 电话:0371-61287328

Copyright 2005-2024 gaokao.ha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