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所在省份:河南
  • 招生代码: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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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日期:2019-02-19 12:04:26

根据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我院为2014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为规范、公正、科学地做好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院学习,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制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学制

学费(元/年)

林业技术

35

高中文理科考生、中职对口考生

三年

3600/

园林工程

5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60

森林生态旅游

35

会计电算化

60

同上

同上

33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60

同上

同上

4100/

三、组织机构

     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检查,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报名及确认报名信息

     (一)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或学院网站进行报名,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310410

     (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程序

1、验证:出示《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件原件。

2、交费:每个考生交纳报名、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费60元。

3、照片: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签名确认报名信息并交表。

5、领取准考证。

备注:1、办理所有报名手续交纳报考费后,费用不再退还。

2、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将在网上及时公告,请关注。

(三)资格初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一)命题: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命题工作,由我院命题考务组组织专家进行全封闭式命题。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及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六、考试内容及办法

     考试由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基础:文化基础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200 分。

     (二)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中专毕业生考核专业技能,方式为实操测试,满分100 分。高中毕业生考核综合素质,方式为面试,满分100 分。

     (三)考试时间:2014413830—1100文化基础考试。1430—1630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

     七、录取工作

     (一)身体条件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二)总分测算:

中专毕业生总分: 文化基础考试得分+职业技能考核得分。

高中毕业生总分: 文化基础考试得分+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三)录取程序

      1、根据招生计划,划定统一录取分数线。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则预录取。录取时尊重考生专业志愿。

      2、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学院网址为http://www.hnfjc.cn

4、上报预录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5、下发录取通知书,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 

      八、组织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9月上旬凭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组织新生报到。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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