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应如期到校报到。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
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