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我校在录取过程中主要依据考生的总成绩和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录取中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对调剂投档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录取到相应的专业,否则不予录取。本科:艺术设计、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科: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主持与播音、学前教育(美术教育方向)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外省录取时,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