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心理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应用心理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具有应用心理学理论知识、掌握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方法和技术,能在教育、工商企业、医疗、司法、行政管理等单位,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测评与培训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应用心理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2014年招生计划30人。
四、学制及学位
全日制脱产学习2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河南中医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证书及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核心课程
心理学入门、普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统计学、实验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等。
六、报名
1.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 日- 6月13 日。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河南中医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bkzs.hactcm.edu.cn/)→普通本专科招生网→应用心理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点击蓝色飘窗),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
3. 现场资格确认和审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写姓名)、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6 月 20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咨询服务大厅(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教学实验大楼B区三楼招生咨询服务大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准考证。每名考生需缴纳报名和考务费200元。
七、 考试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规定,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内容为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1. 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含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古今中外文学史、作文)、大学英语(参照国家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四级难度出题,不考听力)、普通心理学。
2. 考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
3. 考场安排: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考场安排。
八、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考生三门课程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等时,依次按大学英语、大学语文、普通心理学成绩排队录取。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于2014年8 月下旬寄出。
九、学费
按照普通本科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3700元/年·人收取。
十、 学籍及日常管理
1. 学生在校期间按普通本科全日制在校生管理,享受本校全日制大学生同等待遇(如评优、奖学金、发展党员)。学生日常管理由专业归属二级院系-人文学院负责管理。
2. 应届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修业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原则上可根据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自主择业。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无论修业期满与否均回原单位就业。
3.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凡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颁发河南中医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证书和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凡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4. 第二学位学生在校的住宿标准与收费标准参照我校本科生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生网址:http://bk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0371-65926538(学校人文学院)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咨询地址: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教学实验大楼B区三楼招生咨询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