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河南教育 | 部门:河南教育 | 责任编辑:孙新智 | 发布时间:2013-12-11 10:50:02 | 浏览量: 421
6月13日至19日,为学习欧洲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在徐济超副省长的带领下,省政府组织职业教育考察团,赴瑞士、德国进行为期7天的职业教育考察与交流,对这两个国家的职业教育办学经验进行了梳理、总结,形成此考察报告。 一、瑞士职业教育的做法及成功经验 瑞士是一个“技术立国,技能兴国”的国家,国际竞争能力多年来始终居于全球榜首,创造出了举世瞩目的奇迹,这主要得益于瑞士长期以来重视教育事业和其独具特色的职业教育。瑞士职业教育体系相当完善,在世界发达国家极具代表性,尤其是其推行的“学徒培训制”更是职业教育的成功典范。 1.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注重职业人才培训。瑞士创造经济奇迹的关键因素在于大力发展教育与科技事业。在重视普通教育的同时,也十分注重职业教育。1933年,瑞士颁布实施了联邦职业教育和培训法。2004年修订生效的《瑞士联邦职业教育法》使瑞士举办职业教育拥有了资金投入和行政管理的重要法律保障。该法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和行业组织是瑞士职业教育资金的三个主要来源,其中州是公共职业教育经费的主要承担者,其投入比例为整个职业教育经费的3/4。其次是联邦。该法规定企业的培训费用完全由企业支付,此外,企业还要支付一定的报酬给学徒,平均大约是正式职工工资的1/5。公共职业教育经费主要流向职业学校,企业联合会也会有选择地为学校提供物质帮助和继续培训的讲座经费。学徒在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中心的学习都是免费的,这主要得益于瑞土高效的投入机制。瑞土人普遍认为,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严谨、完善和高标准的职业教育体系。正是这种观念,使得瑞士的中等职业教育独具特色,发展稳定。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确保了瑞士的职业学校可以为企业、行业输送合格的高素质人才。 2.实行独具特色的“学徒培训制”。 瑞士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大都主要接受“学徒制”教育,学徒培训是瑞上职业教育的一个突出的亮点。它是在国家监督下培养各行各业有技术称职的基本劳动力的主要途径。瑞上的学徒培训具有双轨制的特色,即学徒培训在企业和职业学校同时进行。在瑞士,学生要想成为学徒,首先必须要找一个愿意接收他的单位。企业培训是学徒培训的重心,学徒在企业中学习的时间占学习时间总量的70%以上。被企业招收的学徒每周有3-4天在企业师傅的带领下接受培训。学徒在企业内一般是通过完成实际生产任务的形式来接受训练,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每周其余的1-2天,学徒要到职业学校接受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在职业学校里,学徒根据选择的工种和行业学习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学徒期一般为2-4年不等。学徒期满后,学生考试合格便可领取联邦政府颁发的技能证书,成为正式的技术工人。瑞上各行各业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是通过学徒培训培养的,其学徒教育的培训实战性和针对性较强。这种培训强化了学生对基本技能的掌握,提高了他们的适应能力和未来的职业选择能力。 3.增加学生就读高等教育的机会,增强就业选择的弹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变化,职业种类迅速变化,以致人们不得不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更换新职业。因此,面对社会对高科技产业人才的要求,只具有基础能力和单一职业能力的学生已明显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高科技产业不但需要过硬的技术。更重要的是需要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的职业人才。针对这一情况,瑞士建立了高等职业学院,制定了职业会考制度,让双轨制与高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衔接。使学徒有继续深造的机会,增强了高等职业教育对青少年的吸引力。 4.十分注重发挥企业和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在瑞士,家庭、学校和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很高,他们认为一个国家不能只培养科学人才,还要培养职业人才,孩子接受职业教育同样也能成才。瑞士的各个行业都有专门的职业技术培训,先培训后就业,未经培训不得就业,这已成为一种制度。 5.职教体系灵活开放。在访问和交流中,代表团对瑞士的职业教育在衔接高等教育、面向终身教育方面做了进一步了解。伯尔尼工商业职业教育学校校长丹尼尔赫特先生介绍说,在瑞士,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在初级中学阶段,学校和职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有关职业的信息,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和职业倾向在毕业之前,学生就可以确定未来的专业方向。中学毕业后,学生可以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或升入普通高中继续学习。职业教育在瑞士教育体系中占主体部分。据统计,瑞士每年有80%以上的毕业生会选择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接受自己感兴趣的职业培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大约有90%-95%的学生直接就业,也有一些学生进入高等职业学院或应用型理工大学深造。而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在高中毕业后,也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对义务教育后不能决定自己去向的学生,瑞士设立了“十年级”。这一年可以就近到普通中学或职业学校就读,适应后再做出选择。(如图所示) 二、德国职业教育的做法及成功经验 德国位于欧洲西部,是欧洲中部邻国最多的国家,总面积近36万平方公里,人口8200万左右,其经济实力居于欧洲首位,世界第四。德国自然资源贫乏,原材料和能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其经济如此发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受过良好教育的技术人员,而其中大部分的技术工作是靠职业教育来实现的。实践证明,职业教育是德国经济腾飞的翅膀、经济发展的柱石。 1.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德国的奔驰汽车、西门子电器等知名品牌,素来以加工精密、性能优异而享誉全球。这是他们重视职业培训、持证上岗和生产质量的结果。考察期间,我们接触了一些工业和生活产品,比如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光伏设备、照相机镜头、放大镜、显微镜、玻璃器皿乃至各种水晶工艺品,造型各异,档次有别,而质量都是上乘的。在德国,不论承担哪一个工种,“资格”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们包括学历文凭或资格证书,体现出的是实际应用能力,绝大多数是靠职业教育来实现的。德国的各行各业都重视职业教育,也确实尝到了职业教育的甜头。所以,他们形象地把职业教育喻为“经济腾飞的翅膀”、“经济发展的柱石”,甚至是“民族存亡的基础”。 2.依法治教的法律保障。德国坚持依法治教,颁布了许多职教法规,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互相衔接、便于操作的法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德国的职业教育在学校名称、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制长短、办学条件、经费来源、教师资格、教师进修、考试办法、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同时还设立了一套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使职业教育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违法必究,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3.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德国的教育体系十分完备,大体上可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进修教育四大类。而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学生升学就业的主要渠道:较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包括企业及其他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培训),必须以接受过较低层次的职前教育(培训)为基础,并应有一定的职业实践经验;经过职业教育(培训)的人员,既可利用已经学到的知识和技能,长期从事相应的职业,也可接受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时间也可以灵活安排;职业教育的各个层次以及它们与普通教育之间,可以交叉和相互沟通,形成了“H”型的结构网络,(两竖代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一横表示相互沟通);职业教育是每个职工的终身教育,即培训——就业——再培训——再就业。 4.学以致用的“双元制”办学模式。在德国,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一样,都是国家行为。所有职业学校都是由国家办的。“双元制”是德国实行职业教育最主要的特点,也是推行职业教育成功的关键,更是德国的骄傲。“双元制”是同时在两个地点,有两个施教主体,也就是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中进行教学而得名的。学员一般每周在企业里接受2-3天的实践教育,在职业学校里接受3-4天的理论教育。德国的高中学生毕业后,要先到企业应聘,与企业签订劳动和培训协议后被派往培训学校学习。在培训学校的第一年,学生要接受内容广泛的职业基础教育,后两年主要是专业技能培训阶段。每周只有三天的理论学习,另外的时间进行实际操作训练。 5.强调教学质量。主要体现:一是制订严谨的教学大纲。二是强调学用结合,特别注重学员实际操作技能。三是让学员德、智、体全面发展。四是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学生在企业的职业技术培训要签订培训合同。由企业义务完成,其内容包括详细的教学计划、时间安排、培训方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企业要保证培训质量,并付给学生一定的生活费用,学生也要遵守制度认真学习,合同由行会或同业工会监督执行。 6.“进门难、要求严、待遇高”的师资队伍。德国通过严格的制度,建设了一支素质过硬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比如在对教师的学历和资历的要求、专职与兼职的结合、教师本身的培训与进修、教师品德和技能的示范作用、严格的考核等方面,都作了精细的规定。“进门难、要求严、待遇高”是德国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与此同时,政府也十分重视教师的待遇。通过激烈地竞争,他们的师资大都具有品德良好、技能精湛、工作高效的特点。理论课教师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有的学校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占50%。教师至少有两年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验,经过两次国家考试合格,到学校任教还需两年试用期,每周在课堂上课25小时左右,知识更新时间不少于4小时。两年试用合格后,政府终身雇用,享受公务员待遇,免交社会保险,年收入为5—10万欧元。 7.对准市场引导高新技术发展的专业建设。德国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首先是以德国社会的职业分工为前提,以德国颁布的培训职业为依据,把职业分类转化为以学科为基础的教育分类。德国高职教育的各类专业是根据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而设置的。在社会有关方面和行业的参与下,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为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其次是校企合作设置专业。由企业直接参与、校企合作共同完成。每个专业都成立专业委员会.成员主要由企业和学校代表构成。再次是结合高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设置社会急需专业。德国在发展职业教育过程中,充分认识到高新技术下移到职业技术教育层面才是现代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的新特点。德国职业教育的经济定位立足于发展现代技术,即在传统工艺基础上发展新技术、体现先进性,重视在高新技术领域发展和建立新的专业。 8.教考分离的结考模式,德国的考试分为中间考试和结业考试两种,从考试内容上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所谓结业考试,是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统一时间内进行。考试由经济界的自治机构以及类似单位组成的委员会主持,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企业雇主与雇员代表及职业学校教师。经考试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发结业证书。在德国,学生入学相对简单,但要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证书并不容易,不仅平时成绩要好,获得企业的认可,毕业前还要进行口试、笔试、技能操作的多项考核.考试一般安排4到6小时。如考试通不过,学生就不能从事所学行业的工作,须来年再参加一次考试。这种“宽进严出”、教考真正分离的考核办法和严格统一的管理机制,使德国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有力保障。 三、借鉴与启示 (一)对政府的启示与建议 1.营造重视职业教育的氛围。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公众把高考看作是“鲤鱼跳龙门”,把考入大学的学子看作精英,而把接受职业教育看作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认为职业教育是落榜生教育。尤其在当今就业难的情况下,职业教育的特色不够突出,职业学校在许多人眼中被看成是普通教育的附属物。而在德国,职业教育实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成为法定的内容,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是一种社会风尚。因此,我国政府要在社会中广泛宣传,帮助学生和家长树立“只要符合自己的兴趣和发展需要,接受职业教育就是正确的选择”的观念。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使职业学校毕业生成为各行业挑选人才时的首选,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优先建立和健全职业教育体系的外部保障制度,如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改革用人条件和薪酬分配标准、缩小由于学历高低导致的收入水平的差距。只有全社会达成共识,营造重视职业教育的社会氛围,职业教育才能实现健康发展。 2.建立健全保障校企合作的法规政策。国家应制定相应的职业教育法规,对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和办学主体进行界定。通过立法确定企业只有承担职业教育的义务,才能行使用人的权利。要把职业教育变成企业内生的行为,而不是外在的一种任务或压力。要把企业对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同时明确企业与学校依据法律在各环节应承担的责任,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形成有利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模式。如学生顶岗实习制度,是校企合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有可操作性的法律程序做保障,仅靠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只能起到指导性作用。 3.发展“多元化”的投入模式。资金投入是学校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而职业教育又是需要很大投入才能培养出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为保证足够的经费投入,建议从法律上界定和强化各级政府、各个行业、各类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举办职业教育的法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增加行业、企业等用人主体投入的力度,保证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是否可以建立以政府、学校、企业和民办学校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体系,政府给予政策的指导以及硬件的支持,学校提供社会最急需的知识技能,企业提供实习和就业场所,形成多种投入整合的资金来源渠道。 4.构建企业和学校的互动桥梁。针对企业用工的不同情况,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机构,赋予其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企业与学校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企业用工需求和学校人才培养过程逐步协调一致的问题;研究企业技术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促进学生理论知识与岗位技能相对接,学以致用;研究建立健全学生顶岗实习制度;研究校企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引导、监督和落实校企合作的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促使双方达到共赢的目的。形成校企合作的良性循环渠道,最终达到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大目标。 5.建立校企合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充分调动企业对职业教育各方面投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用人主体的激动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的积极作用。政府应积极主导双方密切配合,提供一切政策支持,把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同企业、学校的发展成长联系起来。对于企业、学校联合产生良好效应的,给予各方面的优惠待遇。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惩戒机制,从根本上提高企业与学校联合的自觉意识。促使各企业把与职业教育联合提高到一个战略地位,形成校企合作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成果化。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之一,也是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的亮点依托,更是解决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难的一个有效途径。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政府推动的经验,根据我省实际,政府应把促进校企合作、构建合作桥梁作为发展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不仅有宏观指导,更应该有配套实施的制度、机构保障,才能更好更快地培养出适合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为我省经济腾飞插上有力的翅膀。 6.建立职业教育“知识+技能”考试制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当前中职学生和家长对职业教育的后续教育有着强烈渴望,希望中职、高职纵向对接。要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建议政府在职业教育中再设一个类似高考的“知识+技能”考试制度,即中等职业教育向高等职业教育的考试——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就业的“香饽饽”,为学生在成才立交桥上架设起“中高职贯通”的桥梁。同时.要适度发展本科层次,甚至更高的如专业研究生层次,以满足社会发展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缺少大师级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以技术应用能力为中心来培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本科、研究生职业教育层次。通过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中职、高职、应用本科、专业研究生等多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层次技能人才的需求,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对职业院校的启示与建议 1.改变师资力量,充分引入现代师徒制。目前,我省绝大部分职业院校存在着来自行会、企业的师资力量不足,通识教育教师职业技能欠缺的弊端。仿照瑞士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方式是实行二元化的现代师徒制的必经之路。可以将文化课教师交给师范院校培养。专业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交给大学培养,而师范技能则在取得专业资格后进行集中培训,或者要求有一定的实习或从业经历。企业师傅则重点强调专业技能、实践操作技能,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进行教育教学方面的集中培训,如此,每类教师的要求侧重点都有所不同。但都可以在岗位上发挥最好的效果,将个体的“双师型”教师发展成”双师型”团队。 2.围绕市场需求办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考察、学习瑞士,德国职业教育经验,我们认为,应围绕市场需求办学。加强专业建设,首先是根据社会和市场需求开设新的专业。应面向区域和地方经济发展,面向生产、服务与管理第一线来设置专业,将河南产业结构和社会人才需求的变化趋势作为确定专业体系主体框架的依据,今后,河南职业学校必须摆脱依据学科、学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来设置专业的做法。其次是与企业合作办专业。德国“双元制”就是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职业教育制度,这就是典型的学校与企业办专业的例子。河南职业学校在设置新专业时,应做好对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的社会调查。人才培养计划也要依据就业岗位对人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来设计。整个教育、教学过程要有行业、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参与,要求学校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保证职业学校依据社会需求来办学,不脱离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 3.深入开展产学结合,加强校企合作力度。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的关键是他们学以致用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代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瑞士的许多行业在世界上都处于领先地位。其原因就在于其职业教育的课程规划与实习是由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而政府仅仅负责立法和监督。各行各业的学徒除得到政府最基本的立法保障外,在实习课程和专业课程方面也都由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这种方式最大的优点在于能够有效利用企业的优势,使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而学徒的证照考试由学校和企业两方面负责,也确保了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的可信度。我省职业学校应建立最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实践形式和教学管理制度。目前,许多职业学校建设并完善了—批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中实行课堂教学与仿真工作环境以及校外顶岗实习等有机结合。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素质。但很多职业学校实施“2+l”模式,即两年或两年半的时间安排学生在学校学习,再利用一年或半年的时间安排学生进行毕业实习。这种模式容易导致前两年过于偏重知识教学,脱离与社会和企业的联系,使学生所学的知识缺乏实效性,而在后一年的毕业实习阶段,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或自由选择实习项目,又容易使学生脱离学校的指导,出现盲目摸索的情况。因此,职业学校应建立健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机制和措施,健全教学管理制度,提高产学研的效率。 (三)对行业、企业的启示与建议 1.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校企合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现有条件下,我省行业组织可作为校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发挥如下作用:一是向职业院校推荐愿意承担职业教育的企业;二是发布和预测行业的用人信息;三是经常性地开展调查和研究,提出本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能力要求;四是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标准制定过程,与职业院校合作研究制定与学校教学相协调的实践教学(实习)标准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能力标准: 2.企业要把参与校企合作作为内在发展需求。在瑞士,我们能明显地感受到职业院校和企业是一种天然的盟友关系,企业会主动地拨出经费支持学校办学,有将近一半的企业捐资办职业教育。学生进入企业实习的渠道十分畅通,还能获得正式职工20%左右的实习工资,企业员工进入学校再培训也是家常便饭,企业的革新和咨询等项目,也乐于主动找学校提供帮助,遇到问题通常会提交给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提出对策:瑞士企业之所以如此热情地参与校企合作,在于其把校企合作纳入企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企业员工培训的主渠道,而我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更多的是一种附加责任,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3.企业严格执行员工准入制度。瑞士企业员工实行准入制,从事某种职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教育经历,即便是屠宰业都必须经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同时,瑞士企业的员工工资不和学历挂钩,而是和能力紧密相连。在瑞士,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不会受到歧视。正因为优秀的教育质量和良好的就业前景,许多家庭都乐于将子女送到职业学院学习,掌握一技之长。企业严格执行员工准入制度,是对职业教育的最好评价,也是提升职业教育人才社会地位的最有力的支撑。建议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逐渐对某些专业实施企业员工准入制度,并在将来逐渐覆盖全部专业。 (河南省赴欧洲职业教育考察团成员:徐济超、尹洪斌、王志电、王继东、樊安新、石国华、吴国新。 本文执笔人:尹洪斌、王志电、王继东。) 本文载《河南教育》(职成教)2013.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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