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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2008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日期:2008-04-01 10:36:00
 

 
 

    一、学校全称:许昌学院
    二、国际代码:10480
    三、办学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
    四、办学性质: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五、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生外语语种要求是日语或英语。
    六、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按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本科、专科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根据考生填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总分、并适当参考与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进行专业录取。若所报专业已满,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考生不同意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凡报考我校艺术类(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并合格;或参加我校在该省份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颁发有我校的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线,符合专业规定的身体要求,学校按考生所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导制作类)和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是: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本、专科分数线,符合规定的身体要求,按所报志愿、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6、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有一定的表达与交际能力。
    7、各专业的录取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8、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为:对报有我校预科生志愿,并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学制五年。
    七、学费标准:
    依据河南省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本科文、理专业每年分别是3400元、3700元;本科艺术类专业每年5700元;专科文、理专业每年分别为3300元、3600元;专科艺术类专业每年5600元;凡文理兼收的专业统一按理科学费标准执行.

*与加拿大和印度合作办学的学费:每年每生11000元。


    八、住宿费标准:按专业及不同的住宿条件,每年400——1000元。
    九、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名额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约8000元。
    2、综合表现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数额占学生总数的20%。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占5%,金额1000元;二等奖占15%,金额500元。
    3、单项奖学金:分为德育单项奖、学习单项奖、科技创新单项奖、体育单项奖、艺术单项奖、个人进步单项奖等。奖励金额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
    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按学生人数比例的3%评定,每年评定一次。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比例资助,平均每生2000元,师范生适当倾斜。
    3、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4、勤工助学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5、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十一、毕业证书种类:
    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学制、圆满完成学习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国家统一的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达到学位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热忱欢迎莘莘学子来许昌学院学习深造。
   
    学校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
    邮 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2968818   2968819

    网址:http://www.xcu.edu.cn
    E-mail:zq@x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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