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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日期:2008-06-01 10:57:00

学校全称:河南师范大学

学校所在地: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和形式: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

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学制和教学时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确定,教学时数达到国家和省教学大纲规定的时数。

外语语种要求:1.英语专业:英语

 2.其它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男女比例:无要求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

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体育教育专业:专业加试成绩要求在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加5分 。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分别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文理兼收,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②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文理兼收,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文理兼收,录取时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⑵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美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文理兼收,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②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文理兼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级差要求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志愿清、专业清

学费标准: 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有新的文件按照新的文件执行。

家庭困难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3000元,师范类专业学生名额占师范类专业学生总数的35%左右,非师范类专业学生资助名额占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总数的20%左右。资助金额、比例按省下达的资助名额而定;

2.一般困难补助。原则上每学期期末审定一次,每人一次性补助50-200元;

3.临时困难补助。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审批,一次补助300-500元;

4.越冬困难补助。主要在当年入校的新生中进行,发给无力购买越冬必需品的同学棉被、棉衣、棉裤、棉鞋等;

5.减免学费;

6.积极开展勤工助学;

7.实施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53007

                           网址:http://www.htu.cn

                           E-mail:zsbgs@htu.cn

录取前联系电话:0373-3326191,3325268

联系人: 段老师   刘老师

传真:   0373—3326162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 , 3326839

录取期间传真:    0373—332911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 邮编:450000 服务中心联系人:柏老师 电话:0371-6128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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