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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黄河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日期:2010-08-04 21:42:00
一、学院名称及国标代码: 黄河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1834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制为4年(城市规划、建筑学学制5年),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高专)学制为3年。
 
四、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4号;南校区地址:郑州市南三环与花寨路交叉口向南500米。黄河科技学院创立于1984年,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41.1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4.66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30.44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面积7.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04亿元;馆藏图书256.89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60.59万册,电子图书96.30万种。
 
五、招生对象、培养目标:
 
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招考生的考生。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为国分忧,为民解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提高管理水平为手段,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为社会培养综合应用型人才。
 
六、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及录取原则: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市《报考指南》。招生录取办法及原则: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招录取工作。
 
2、志愿优先,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
 
3、专业加试要求: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招生办公室要求,采用省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我校进行单独专业加试。
 
4、 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两个专业我院组织单独考试提前录取。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数学成绩计入总分。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68米以上,男生1.76米以上。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以省级招生办规定公布为准。
 
6、 对外语语种、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护理学本科、护理专科专业只招女生),考生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于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分数线以上的要求,我院则予以正常录取)
 
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审批后的标准进行收取。
 
八、资助与奖励:
 
1、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报考我院第一志愿,本科过重点线、专科过本科线的考生入学后颁发新生奖学金(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外)。
 
九、毕业及就业
 
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健全的毕业生就业安置机构,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十、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4号
 
邮 编:450006
 
电话:0371-68880130   68952195
 
学院网址:www.hhstu.edu.cn
        
E-mail:zsb@hhstu.edu.cn
 
编辑: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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