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的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河南省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 学院全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2. 学院代码:部标院校代码:14243 在豫招生院校代码:6292
3. 办学地点:河南省安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4.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制三年。
5. 学院概况: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建设起步高、设计完美,规划占地1000余亩,总投资12亿余元,总建筑面积40万余平方米。已经竣工的一期工程占地860余亩,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学院有一支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占43.8%,研究生以上学历占30%,双师型教师占21%。我们遵循以生为本、创新为魂、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方针,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之路,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突出职业技能培养,力争成为一所专业优化、特色突出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计划
2012年,我院立足河南,同时面向河北、山西、甘肃、新疆、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三年制专科生和对口升学生。普通招生专业有:冶金技术、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动漫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音乐表演、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护理、中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等26个专业;对口招生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等四个专业。
三、录取规则及专业录取特殊要求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各录取批次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专业。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专业。
3、各专业录取无外语语种限制,入校后按英语语种安排教学;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录取公布渠道: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特定渠道统一公布外,我院还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网址:http://www.ayzy.cn)上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五、收费标准
收费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理工类专业3600元/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年;医药卫生类专业44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
六、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本着“决不让一个考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院开辟“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按时入学。入学后,学生除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制度和助学贷款外,学院还将组织贫困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还会减免部分学费。
七、毕业与就业: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和省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生在校期间学院会组织学生考取与专业相关的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推荐安置等途径面向全社会就业。
八、其他:
招生部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55008
工作电话:0372-2102226(兼传真)
咨询电话:0372-2521000、2521222、2102658、5108058、2102227
学校网址:http://www.ayzy.cn
电子信件: ayzy6292@163.com
QQ群:124814685、116559079、8884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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