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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日期:2017-06-20 11:28:55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考生,专业课成绩采用相应类别(专业)的省统考成绩;非河南省考生的专业课成绩采用我校校考相应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均采用全国高考的文化课成绩。考生必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专业的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控制录取分数线。

1、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男女生兼收,入校后根据学生身高,结合考生高考志愿,分别在服装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进行管理和教学。本专业对考生身高要求:服装学院表演专业:女生身高4250px以上,男生4500px以上;经济管理学院表演专业:女生身高162-4325px,男生身高173-4625px。

2、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摄影各专业: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层次的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艺术类专科)仅面向河南省招生,专业课成绩过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6、报考我校且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相应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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